持续深化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权力制约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闭幕之后召开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专门一章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定位,进一步明晰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日趋完善,监督有力,治党有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落到实处,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深化标本兼治的改革目标,着眼于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致力于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

实践证明,必须坚定不移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党长期执政、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只有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对权力运行进行强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同时,有效地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切实将党和国家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实际效能。

强化权力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只有真正地做到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才能使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永葆青春活力。从而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

作者:谢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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